阳春三月,草木秀润。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干警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3月12日,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雷音带领党组成员来到慈峪镇,开展植树活动,以这种别开生面的方式,增强环保意识。大家积极参与,活动获得良好效果。
本次活动组织缜密,各项事宜进行顺利。在植树活动中,大家都展现出不同一般的热情,一个个树坑的挖成,一棵棵树苗的栽下,象征的是绿色的希望;而每一滴汗水的流下,每一铲泥土的填充,则是代表每一名干警守护绿色家园,打击环境污染的决心。
通过这次植树活动,不仅锻炼了干警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同时也用这种方式号召全院的成员投入到“打击污染,还天于蓝”的工作中,以建设灵寿、美化灵寿为己任,积极投身到生态县建设上来。
灵寿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