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赶考精神,3月23日,灵寿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赶考日”学习教育活动。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当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习近平重提“赶考”对全党的三个提醒》、《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盖朝龙作了总结发言,强调要进一步树立“赶考意识”,增强“赶考”能力,牢记“两个务必”,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优异答卷。并结合我院整体检察工作,对全体干警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理想信念,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真抓实干,把“赶考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三要廉洁自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构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强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