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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检察院2016年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总结
时间:2016-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灵寿县院在市院宣传处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的特点,不断提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运行管理水平,畅通司法便民渠道,努力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一、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灵寿县院加强了新媒体的运行管理,形成弘扬检察正能量、传播法治好声音的常态化发展态势一是完善制度保障,组建管理团队。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石家庄市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和涉检舆情应急机制,组建新媒体工作团队,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二是建立审核机制,明确发布范围。严格检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的程序和责任,案件管理、办理、宣传、保密、技术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兼顾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工作三是以考评保质量,重视品牌效应。检务公开注重权威性、原创性,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并列入检察宣传考评范畴;四是注重新载体,增强吸粉能力。我院不断加大原创力度,利用H5、动漫、视频等形式,不断提升新媒体的观赏性和吸引力,通过自媒体向大众推送案件信息,普及法律知识,宣传介绍检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截止目前,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3条,公开法律文书133件,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和队伍信息433条,微博发布信息3181条,粉丝261,充分运用H5、动漫视频等形式,微信发帖,1615条,粉丝352条。搜狐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42条,阅读量达14254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观念保守、重视不够、存在认识误区。部分检察干警特别是年龄偏大些的检察干警甚至部门领导同志由于对网络知识缺乏了解,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弱,对新型媒体的认识和理解不深刻、不全面,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工作疲于应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

  二是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专项业务人才。宣传工作干警接触新媒体应用比较少、了解不够,能够从事新媒体建设方面的人才普遍匮乏,往往在新媒体建设工作中心有余而力不足,急需进行专业的培训及辅导。另外,我院从事此项工作的干警存在一人多岗的情况,该干警不仅要应对传统媒体的考核,还要应对新兴媒体的应用,经常性的兼职起草大量的文字材料工作,面对如此繁多的工作,想真正的搞好新媒体下的检察宣传工作,也是有心无力的。

 三是“两微一端”传播力和影响力有待提高

当前,尽管新媒体的平台已经搭建,但”两微一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原创内容有待加强。今年以来虽加大了原创力度,但转发内容所占比例还是比较高的,导致粉丝数量远远不足。

    三、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让检察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我们将以积极主动、迎难而上的态度,引导干警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新媒体,不断改进工作大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一是优化队伍、培树人才是基础。始终坚持人才兴检战略,加强培养专业的检察宣传队伍,适时的引进新媒体应用型和创新型检察宣传人才,注重在本单位发掘出一批热爱新媒体建设、宣传能力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干警,作为重点人才培养对象,来保障和维护检察新媒体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力求打造有地方特色的新媒体宣传团队。

    二是熟练运用、打造特色是追求。 把握规律,在宣传中凸显出群众性,多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群众看得明白的文字、听得懂的语言、能够接受的表达方式,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并参与互动,来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的亲和力;重视新媒体内容的原创性,多采用图文结合、漫画、小视频等形式的宣传,杜绝一味的转发及抄袭,力求打造出自身特色,将“两微一端”的影响力做广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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