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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对灵寿县军辉种植专业合作社农药使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农药使用  种植     

【要旨】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药产业的深化,农产品质量和农药使用问题已成为事关人民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农药的规范化使用,包括了农药的购买、使用、废弃物处理等多个环节。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针对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农药使用、包装废弃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不仅能够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而且能够促进农产品生产企业规范使用农药,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真正地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落到实处。

【基本案情】

灵寿县军辉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灵寿县陈庄镇陈庄西村,该合作社在使用农药过程中随意丢放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且未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没有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灵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202062日向灵寿县农业农村局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灵寿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书面回复本院称:对灵寿县军辉种植专业合作社下达了责令改正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点及时回收和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分类回收袋装农药和瓶装废弃物;运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普及绿色环保生产理念;对全县农药经营门店、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蔬菜生产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农业农村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完善,加大力度,努力杜绝农药使用违法行为的发生。

目前,灵寿县军辉种植专业合作社已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农药废弃物回收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受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已经得到有效保护。

【调查和督促履职】

灵寿县检察院在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对灵寿县军辉种植专业合作社农药使用怠于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灵寿县检察院干警第一时间联系灵寿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实地勘检固定证据,在层报省市院批准后于2020529日立案。灵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调取相关证据证明侵害事实:1、灵寿县军辉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材料和现场勘检拍摄的照片和录像等;2、《灵寿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使用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灵寿县检察院于2020年62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灵寿县军辉种植专业合作社农药使用不规范行为及时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种植专业合作社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一是立即整改。执法大队对灵寿县军辉种植专业合作社下达了责令改正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回收和处理,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点,将袋装农药废弃物和瓶装废弃物分类回收,杜绝出现随意丢放现象,并督促建立农药使用记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普及绿色环保生产理念,加强种植专业合作社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快回收处置试行。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蔬菜生产区等农药废弃物集中摆放,再集中统一回收;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县农药经营门店、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蔬菜生产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乱丢乱放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行为进行依法检查。农业农村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完善,加大力度,努力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2020年71日,灵寿县检察院派员到现场进行跟进调查,灵寿县军辉种植专业合作社随意丢放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未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等农药使用不规范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

【典型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基本民生问题,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色香味、营养无从谈起;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关乎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要保证食品安全就要严格把控“食品生产安全关”。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未建立农药使用记录、随意丢放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药使用不规范问题无法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办理此类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检察机关守护美好生活、维护百姓“舌尖安全”的决心和信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农药规范使用,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不断增强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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