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抢劫案件罪犯韩某某执行了死刑,灵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了死刑执行临场监督。
在死刑执行过程中,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配合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依法履行了死刑执行临场监督职责,在保障罪犯同家属会见权的情况下,认真审核裁判、执行等各种法律文书,一同参与押解和验名正身,全程参与了死刑执行现场监督,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