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寿县检察院坚决落实党中央及上级院扫黑办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摆在全院突出位置来抓。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月3日下午,灵寿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再部署。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建灵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盖朝龙检察长就抓好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初衷。要始终坚持高度的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和市院党组的要求上来,持续掀起扫黑除恶斗争新高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呼声、意见和建议,得到群众认可。
二是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一方面要主动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另一方面,加强诉讼监督,做到除恶务尽。
三是要以案件质量为根本。侦监、公诉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不枉不纵,确保办案质量。
四是要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抓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内外配合协作、正面宣传和线索搜集等工作机制,加强正确舆论导向,提升扫黑除恶斗争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