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聂军锋副检察长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检、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对灵寿县院起草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并征求各单位意见。
会议决定,根据高检院、省、市的安排,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联,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发挥自己职能作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配合,确保企业合规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为维护健康营商环境贡献合力。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会议,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有了更进一步认识,也看到了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检察担当。
下一步,灵寿县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聚焦发展大局,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协同成员单位共同努力,把企业合规工作做真做实做优,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